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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星海:上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条件成熟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3日 18:02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5月13日下午消息 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周三下午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周五即将举办的陆家嘴论坛筹备工作。上海市金融办主任方星海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条件成熟,希望成为首批成立消费金融公司的城市。

  上海市金融办主任方星海在当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对上海市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进展作了介绍。他表示,上海银监局正在牵头负责此事。上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条件成熟,并有市场需求,潜在股东也很积极,希望上海成为首批成立消费金融公司的城市。

  银监会日前发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试点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尽管试点办法刚刚开始征求意见,但已有多家中外金融机构向银监会表达了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兴趣。首批试点城市将设在北京、上海、天津和成都。

  试点办法规定,消费金融公司是经银监会批准,在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办理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和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其中,耐用消费品贷款主要用于购买约定的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耐用消费品的贷款。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是用于个人及家庭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消费事项的贷款。消费金融公司在试点阶段的业务不涉及房地产贷款和汽车贷款等高风险产品。

  据介绍,消费金融公司的目标客户更加广泛,有稳定收入的中低端个人客户都可以向消费金融公司申请贷款。与商业银行相比,此类专业公司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贷款期限短等独特优势。(元平 发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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